2007年11月8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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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版:世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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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知是赃车 竟敢赚差价
游情天 小薇
11月6日,平湖法院以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陆海明有期徒刑10个月,并处罚金4000元;张东平拘役4个月,缓刑6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。
5月一晚,陆志海在明知是赃车的情况下,用500元购得一辆价值2600元的摩托车,后以700元的价格转卖给他人。6月上旬,陆志海在同样的情况下,又用500元购得一辆价值4140元的摩托车,后通过张东平的介绍,以700元的价格转卖。